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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所得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享受优惠政策
编辑:杭州有限公司   发布时间:2022-10-11

1.享受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(包括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)、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。

工资薪金所得,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任职、受雇,从该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、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。

劳务报酬所得,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从事劳务从海南取得的所得。

稿酬所得,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、报刊等形式出版、发表,从海南取得的所得。

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是指个人因提供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、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,从海南取得的所得。

经营所得,是指在海南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。

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,根据发放对象、发放方式分别确认。与任职、受雇有关的,计入综合所得;与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有关的,计入经营所得。

2.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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